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何规范化管理的保障措施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化管理,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从各重要环节上进行规范,实施严密管理。
(一)法制化。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对化学物品管理,是代表国家行使的一种行政职能,必须法制化,以完备的法律形式来规范和统一这种管理,使危险物品管理具有权威性。我国现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法规体系,对危险品的生产、使用经营、贮存、运输等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等都是危险物品管理的行政法规。
(二)制度化。这是指公安机关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定出一套对危险物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安部门的有关管理办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都应制定一套适用需要的制度、守则和规程等,把国家的法规和管理部门的管理办法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使用单位法人代表、各级领导、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肩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三)标准化。危险物品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专门管理工作。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特性,国家和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的防火标准、规范、规定和办法,在各个环节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和标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四)程序化。程序化是指导某项管理工作的步骤和顺序。危险物品管理的程序化,就是把危险物品管理中的某些管理行为程序化,以保证危险物品管理法规和标准的具体实施。即规定消防监督机关和管理对象应通过哪些步骤顺序来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程序化还要求管理部门的办事手续、各种表格、证件都要规格化。对管理对象申报的事项规定答复时限,公开办事程序,讲究办事规格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