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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检测的重要性体现在哪?

作者:消防公司挂靠        发布日期:2020-10-29        点击量:1157

  消防公司挂靠提示,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点“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明确了建筑消防设施年检的必要性。

  各类地下建筑中的群众调集场所由于许多缘由,往往会存在安全涣散出口数量或涣散距离不能满意央求、消防设施保护不到位、内部人员自防自救才干差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是业主防火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不在少数的运营业主心存侥幸,未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把关附和私行新建、改建、装修或改动运用性质,埋下先天性火灾风险。

  消防设施投入缺少,保护处理不善。局部场所只注重眼前经济效益而无视了消防安全,有的消防设施、器材长时间得不到保护、保护,自查自检才干差,致使消防设备在需求时不能派上用场。

  内部消防监管不力。固然地下群众调集场所可以也拟定了防火安全原则,张贴了消防安全警示标语,但实际上许多场所的处理并没有落到实处。从往常消防监督检讨情况看,违章吸烟、私拉乱接电线、圈占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等情况还时有存在。

  燃烧激烈,火势延伸快。受到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和可燃物质的影响,加之各种电线线路、燃气管道广泛,地下建筑发生火灾烟雾延伸灵敏,一些地下商场、车库、仓库存放着许多的可燃商品,内部通道凌乱,延伸办法多,火势展开延伸极快,引起火灾初起阶段很短。如不能及时控制,火势很快进入激烈展开阶段,在短时间内灵敏致灾。

  现在各地在房产开发建设和利用地下空间的过程中,都必须要合理合法地开发利用好地下空间,不能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要保证必要的消防资金投入到位,提升城市预防火灾事故的综合能力。

  许多建筑物由于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不当和消防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建筑中的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不能有效地达到保护建筑和人员安全疏散的作用,形同虚设。《消防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应当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或备案,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消防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如没有很好的维护保养,很难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正常工作。平时我们去一些车站、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时,经常会发现消防喷头上悬挂有杂物,火灾报警探测器上全是灰尘,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灯不亮等,这些消防设施已经无法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正常工作。

  为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起到有效灭火和救援作用,《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通过科学规范的方法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全面检测就可以有效地防止火灾探测器超期服役(国产探测器一般寿命为三万小时左右,即约三年半时间,国外某些品牌的火灾探测器寿命最高可达六万小时,即约七年时间,但现在有些建筑报警系统一用十几年不进行更换,系统基本瘫痪)、喷头被遮挡、管道被腐蚀渗漏、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消火栓箱组件不全、疏散用防火门被堵塞等问题的出现,从而保证火灾时各个消防系统能够正常工作。

  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年度消防安全检测,是法律规定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建筑场所的安全,相关职能部门、检测机构以及业主单位应共同努力,互相配合,严格落实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开展好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工作,最大可能地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