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发生主要是哪些原因?
林峰脉消防公司挂靠总结公众聚集场所火灾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随着大量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改造和兴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强,火灾危害程度随之增大。
其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有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严重滑坡。为了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干预明显减弱,许多政府管理部门转化了职能,出现了许多无上级企业,传统的消防管理模式出现了变化,有的单位严重削弱了保卫、消防组织。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的法人代表只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忽略消防安全,因责任事故导致火灾发生占相当比例。
其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人、财、物的大流动带来正面效应是主要的,但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大部分的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厅、文娱场所为了增加竞争力,注重改善硬件环境大搞内外装修。其中有些单位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批,大量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一旦发生火灾,严重威胁疏散人员的安全。一些商场、市场受散装容量限制,大量商品乱堆乱放,在消防通道和其他防火间距内堆满了商品,一但发生火灾,必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部门盲目批准建设市场,摊群云集,车辆行人拥挤不堪,由于路面阻塞,如遇到火警消防车难以通行,增大火灾扑救难度,扩大了火灾的损失。
其四,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力,对消防安全缺乏应有的重视。一些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不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只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消防机构提出的火灾隐患采取搪塞拖延的态度,有的以经费困难为由拒绝整改。有的建筑工程项目边施工边申报有的甚至未经审批先行施工,造成先天不足后天难改的火灾隐患,最终导致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