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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四川消防为群众办事“做减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28        点击量:1368

  8月23日,从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烦心事和堵点、痛点问题,目光向内查找问题,大力推动消防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努力为群众办事“做减法”,不断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取消部分审批审查让市民少跑路

  大家熟知的公众聚集场所,例如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在营业前首先要接受消防安全检查(即“开检”),以确保公众的人身和财产消防安全。当前,企业和群众反映法律法规中对“开检”的场所规模限定不够明晰,此次“放管服”改革中将明确,建筑面积50平米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和建筑面积300平米以下的其它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再申请“开检”。

  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方面,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也进行了有力的深度探索和尝试。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部分小型场所未取得施工许可就无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问题,将探索实行“承诺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以及住建部门明确不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经申报人承诺后,可不再进行备案。

  据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类似的改革还很多,例如除成都正在按国家要求进行试点外,其余市州将取消部分消防备案技术审查实现“窗口马上办”与“网上快捷办”相结合。

  减少申报材料让程序更简化

  除了取消部分审批审查项目之外,对于法律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也进行了研究,在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事程序上为企业“松绑”和想办法。

  据了解,对于行政审批服务中的申报材料,能够通过内部查询、主动查询或现场核查到的,将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相比当前,将精简办事材料20余项,精简比例达30%。例如,建设工程申报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将不再需要提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等3项材料,简化为提供以上产品、材料的基本清单,交由消防部门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核查、行业部门之间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场所“开检”将不再需要消防安全制度等5项材料,简化为对场所实地检查时进行核查。在提交材料时,因办理结果不合格而重新申报的,不需提供原已审查合格的资料,简化为提供申报表和修正方案。此外,还将探索推行工程图纸电子化,方便群众提交申报资料。

  创新服务方式让办事更便捷

  此次“放管服”改革,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还将创新改进一系列服务方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例如,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探索消防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系统,逐步实现消防行政审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信息网上实时查询。大力推行实施异地受理,全面推行审批项目“一站式”受理服务,申请人可就近在本市任一消防受理窗口申请市级项目,也可在支队受理窗口申请任一区县级项目。根据申请人申请,将提供免费邮寄服务,行政审批决定文书可采用免费邮寄和快递服务送达。

  同时,行政审批时间和备案抽查比例也将“瘦身”,探索将行政审批时限缩缩减至法定时限的50%,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备案抽查比例统一下调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