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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的构成部分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03        点击量:203

林峰脉消防小编就为你介绍消防系统的构成部分

消防系统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一部分为感应机构,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另一部分为执行机构,即灭火自动控制系统I还有避难诱导系统(后两部分也可称消防联动系统)。下面消防公司为大家详细介绍。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器和警报器等构成,以完成检测火情并及时报警的任务。
  现场消防设备种类繁多,它们从功能上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灭火系统,包括各种介质,如液体、气体、于粉以及喷洒装置,是直接用于灭火的·第二类是灭火辅助系统,是用于限制火势、防止灾害扩大的各种设备;第三类是信号指示系统,用于报警并通过灯光与声响来指挥现场人员的各种设备。对应于这些现场消防设备需要有关的消防联动控制装置,主要有:
  (l)室内消火栓火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3)卤代烷、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4)电动防火『j、防火卷帘等防火区域分割设备的控制装置I
  (S)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的控制装置;
  (6)电梯的控制装置、断电控制装置l
  (7)备用发电控制装置;

  (8)火灾事故广播系统及其设备的控制装置;
  (9)消防通信系统,火警电铃、火警灯等现场声光报警控制装备;
  (lO)事故照明装置等。
  在建筑物防火工程中,消防联动系统可由上述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
 综上所述,消防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自动捕捉火灾探测区域内火灾发生时的烟雾或热气,从而发出声光报警并控制自动灭火系统,同时联动其他设备的输出接点,控制事故照明及疏散标记,事故广播及通讯、消防给水和防排烟设施,以实现监测、报警和灭火的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