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要求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技术
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发出《关于推广应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技术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第15号)提出的“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的要求,推进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部局在总结前一阶段消防科技开发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从而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有关技术成果介绍如下:
1、独立式(家用)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该探测报警器为独立工作的、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以警告人们逃离火灾危险的火灾探测报警装置,使用干电池供电,不需其他控制设备和外接电源,具有安装简便、报警响应迅速、适用场所广泛、经济耐用等优点,特别是在夜间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报警信号,提示人员逃离火场。其国家标准《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已报批。该探测报警器主要适于安装在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尚未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和场所,如:集体宿舍、建筑工地工棚、家庭旅馆、小型餐饮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型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和场所。
据资料统计,大部分发达国家或通过制定法律规定,或通过广泛宣传,积极推广在居民家庭和小型企业等场所安装单点式火灾探测器。美国现已有90%的住宅安装了火灾探测器,住宅火灾的伤亡人数已减少78%,英国也有79%的住宅安装了火灾探测器,住宅火灾的伤亡人数已下降了72%。
2、高灵敏度吸气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该系统可以在火灾形成前的超早期阶段(可见烟雾尚未出现时)即识别出潜在的火情,实现阶段性告警,有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火灾于未然,为重要场所提供满足应用需要的、高灵敏度的超早期火灾探测报警的技术手段。其国家标准“特种火灾探测器”中的一部分“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已完成报批稿。该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主要适用于计算机中心、电力调度指挥中心、邮电通信枢纽、图文档案信息中心、文物古迹、核电站等重要单位和场所。
3、压缩空气A类泡沫灭火系统(CAFS)装置。该装置配有水枪、水炮和卷盘,可喷射水、混合液、干泡沫、湿泡沫等进行灭火和冷却保护,具有用水少、灭火效率高、射程远,隔热冷却效果好和灭火范围广等特点。不但可使用在小型消防车、水罐车、抢险救援车等车型上,也可作为单独系统独立使用。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科技推广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管理以及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切实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