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气系统竣工消防验收检查包括哪些内容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耐火等级、喷涂)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消防资质挂靠公司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手报按钮处的消防电话通讯功能;对外通话功能;
7、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禁水)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8、检测电梯的联动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三(五)方通话是否清晰。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