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弱电工程是如何验收的?验收步骤有哪些
1、验收施工图:图纸须经过ISO小组、总工、总监组织各专业工程师、供应部、项目经理、施工员进行审查。经评定质量合格,填写图纸质量评审表,确认合格方可交出施工图。经多方会审通过方可用于施工。
2、进场材料单证齐备,经质检员认可并向监理填写材料报验单,获得批准才能使用。
3、分项工程:经自检合格、总监复查认可向监察院填写分项工程报检表获准,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4、隐蔽工程:经多方检验合格,向监理填写隐蔽工程报验表,合格后才能隐蔽。
5、线缆敷设经各种测试合格、标色齐全,才能接入设备。
6、设备到货外观完好无损,三方会检证实配件齐全、主机完整、证书齐备,填写开箱报验表获批,并条件成熟方可安装。
7、设备安装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并符合设计特殊要求。所有线、管、槽的安装应牢固、整齐、无破裂。
8、其他系统按照各自的标准执行。
9、系统运行验收当设备安装完毕并调试运行无误后,由乙方派支持人员进行系统联调,并向甲方提交调试报告。乙方认为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系统运行验收。
10、系统自检100%合格,连续试运行正常,可方作竣工验收报告。填写《智能弱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在自检合格后,装修公司在竣工验收前10天,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会同专家组)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签以“竣工验收证明书”。
11、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操作人员经上岗培训合格,才能移交建设单位使用,并发出移交通知书。
12、最后将工程资料、文件、图表等整理成册移交建设单位存档。
13、工程移交:办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资料移交书”,并由双方负责人签章,并附“技术资料移交明细表”。工程完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由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