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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制度审批改革后公众场所如何快速营业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12        点击量:1453
  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即可运营

  据介绍,《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

  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如果达不到标准或是虚假承诺的话,如果出了事,根据事情严重情况,法人,第一责任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消防制度审批改革以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此前,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是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那么,消防审批制度改革以后,如何加强对从事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

  琼色说,放宽市场准入后,将制定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对场地设备、人员、服务范围、服务活动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相应增加有关罚则;

  将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让市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自我调节配置,优胜劣汰;

  将加强对机构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