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资质年检注意事项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02 点击量:1832
房地产行业除了运行外,每年资质都需要进行年检,对企业进行一个安全检查,那么房地产企业年检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这个问题交给小编介绍一下:
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需要的材料:
一、企业综合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数据核查表》;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本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企业《本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人员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身份证(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企业人员职称证书:(核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
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
5、获得国家房地产开发资质一级或二级的企业,提交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工程业绩材料
1、合作开发的项目必须提供合作方开发分成协议。(核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2、企业经营业绩可按参股比例合并申报。如需合并申报业绩,企业需共同提交申请书(加盖双方公章)、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单,《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业绩合并申报统计表》)。不需要合并申报的企业不提交该表,经营业绩不可重复统计。
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办理程序:
第一步: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 审核和公示:申请人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承诺期限内依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成都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三步: 发证: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依法作出书面决定,并报送省建设厅备案发证。年检合格的企业在《资质年检申报表》和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合格专用章;资质降级的企业报送省建设厅备案并重新发证;注销资质的企业报送省建设厅备案。
第四步: 领证:企业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需要的材料:
一、企业综合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数据核查表》;
3、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本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企业《本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人员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身份证(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企业人员职称证书:(核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原件,加盖公章);
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
5、获得国家房地产开发资质一级或二级的企业,提交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工程业绩材料
1、合作开发的项目必须提供合作方开发分成协议。(核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2、企业经营业绩可按参股比例合并申报。如需合并申报业绩,企业需共同提交申请书(加盖双方公章)、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单,《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业绩合并申报统计表》)。不需要合并申报的企业不提交该表,经营业绩不可重复统计。
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办理程序:
第一步: 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 审核和公示:申请人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承诺期限内依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成都房地产开发管理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三步: 发证: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依法作出书面决定,并报送省建设厅备案发证。年检合格的企业在《资质年检申报表》和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房地产开发企业年检合格专用章;资质降级的企业报送省建设厅备案并重新发证;注销资质的企业报送省建设厅备案。
第四步: 领证:企业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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