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定期维保的意义
第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消防工程维护保养和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层建筑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对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除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外,业主应当负责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高层建筑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共有部分和其他业主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高层建筑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针对高层建筑业主、租户人员复杂、流量大的特点,防范火灾事故的重心应从推行强制性规章制度转向提高业主、租户火灾防范意识上来。消防队的专业化程度必然超过物业管理部门,消防、物业管理企业联手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制定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通过各种形式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业主、租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防范和规避各类事故的能力,高层建筑的安全一定有保障。
第二,高层建筑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其消防和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严重性。据相关报道,现阶段我国已建成的高层建筑约20万栋,其中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1000余栋。随着城市化不断加快和房地产的不断升温,建筑不但楼层越来越高,而且结构也越来越复杂,这使得高层建筑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高层建筑安全重点是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形成重大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甚至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是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途径少、扑救难度大。对高层建筑的安全问题,一方面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一方面不要“谈高色变”, 江苏省规定“100米上以高层建筑应建立消防队”,这是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管理的明智之举,值得借鉴和推广。
第三,要严把消防工程设计审核关、消防工程施工监督关、消防验收关,避免高层建筑留下“先天性”安全隐患。在我国由于建筑和消防等技术手段的限制,至今尚无良策能保证高层建筑万无一失。高层建筑的安全防范靠的是自身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完善,如果没有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保安监控和消防设施等,或者说按要求设置了,但没有定期维修、消防设施保养制度,安全危机依然时刻存在。因为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一方面要靠固定设施和楼宇的智能化,一方面要靠人的科学管理和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使用。因此,新建的高层无论是人员密集场所或纯居民住宅都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固定消防设施。加强火灾探测报警技术、喷水灭火等灭火技术、烟气控制技术等高科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构件耐火性能的技术,使火灾在初期就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充分发挥消防队作用,使高层建筑的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