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实施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30 点击量:1748
近日,有关部门按照公安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出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5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据悉,当今,我国公安消防部队已由原来单一的防、灭火队伍逐渐发展成为危险化学品泄漏、建(构)筑物倒塌、空难、重大交通事故等灾难处置以及地震、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和反恐怖活动等多功能化的重要力量。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坚持“基本满足实际需要、节约土地资源、控制资金投入、提高投资效益”的原则,对原标准中不适应公安消防部队多功能需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其中,重点对消防站的类型、布局、装备配备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即重新划分了城市消防站类别,进一步明确了不同城市的建站要求和城市消防站的选址与布局原则;根据灭火和社会救援的需要,适当调整了消防装备品种和数量;优化了消防装备的选配范围,适当调整了消防车辆的技术性指标等。
目前,全市有消防队(站)53个,按照新修订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新的消防队(站),将会大大提高全市消防部队装备硬件水平,以适应各类灭火和社会救援的需要。